澳门新京ww6692am档案保密制度
一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规和保密法规,严格保守档案机密。
二、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,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,不得随意翻动档案。
三、严格掌握档案查(借)阅的审批权限。
1、秘密档案的查(借)阅须经馆长批准;
2、机密档案的查(借)阅须经分管院领导或保密办主任批准;
3、绝密档案的查(借)阅须经档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。
4、教职工人事档案只接待学院组织、人事部门工作人员。
四、密级档案只限在阅档室阅读,需要摘抄、复制、拍照、翻印或外带的必须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。
五、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暴露或者利用通讯工具传播密级档案材料。
六、档案的转移必须由管理员监运,需要邮递的应采用机要邮递或专人护送。
七、对保管期满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按规定销毁,不得以废纸出售。
八、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或被盗情况时,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、保密或保卫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