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工〔2022〕31号
各院系:
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客观准确评价辅导员的表现与业绩,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根据《澳门新京ww6692am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(党字〔2020〕24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2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2022年度担任过辅导员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
二、考核内容与程序
考核内容与程序按《澳门新京ww6692am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(党字〔2020〕24号)文件执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,成立院系考核工作组,根据文件要求,制定本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,应将辅导员参加辅导员培训及相关竞赛情况、参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情况、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达标情况、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、在奖励资助工作中的正确率、学生上课出勤率、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合格率、学生就业率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。
2、请各院系于12月15日前将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院系考核细则、考核结果、《澳门新京ww6692am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》报送至学生处(学工部)。
3、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报送至艺术长廊B10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到ycxyxsc219@163.com。
学生处(学工部)
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